¤ 您目前的位置:主页 > 南海僧伽 > 正文

一代高僧:圆瑛法师

发布者:admin     来源:南海佛教网

 

 
 
    圆瑛法师(1878-1953):中国近代佛教领袖,1929年与太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佛教会,并连续数届当选主席,法师一生为团结全国佛教徒、促进和平作出了巨大贡献。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被推选为第一任会长。
 
 
 
    先后任福州雪峰祟圣禅寺、宁波七塔寺、天童寺、福州涌泉寺、林阳寺住持,扩建寺庙,订立规章。并先后在宁波、上海、杭州、扬州、南京、北京、天津、厦门、福州、潮州、长沙、武汉、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各国讲经弘法,并创办佛教讲习所、圆明讲堂、楞严专宗学院等,培育僧伽人才。1914年,圆锳法师当选为中华佛教总会参议长。1928年,被选为中国佛教会会长,并连任七届,成为中国佛教界的领袖人物。
 
 
    1934年,在上海创办圆明讲堂后,就常住讲堂讲经说法,著书立说。1942年在圆明讲堂举办了圆明楞严专宗学院、上海圆明佛学院、圆明法施会,刊印圆瑛法师所著《楞严经讲义》等20余种经书,并设莲池念佛会,培植僧才,使圆明讲堂盛极一时。   在佛学思想上,圆瑛法师以《楞严经》为核心,沟通天台、贤首、禅宗、净土四宗,博大精深,熔各宗于一炉,会禅净于一体,破除门户之见,消灭宗派争端。
 
 
    圆瑛法师不仅佛学高深,还是一位爱国主义的楷模,是位爱国爱教的高僧。他主张“国家存亡,匹夫有责;佛教兴衰,教徒有责。”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写下了“出世犹垂忧国泪,居山恒作感时诗”心愿,通告全国佛教徒,启建护国道场。同时致书日本佛教界,遣责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
 
 
 
南海佛教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琼(2022) 002号
备案号:琼ICP备13000058号
copyright [@] 2012-2022 海南省佛教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