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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宗委召开2012年宗教业务工作会议

发布者:      来源:南海佛教网 

  2012年4月26日,浙江省民宗委在杭州召开全省宗教业务工作会议,民宗委有关业务处负责人对“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和开展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各市民宗局、义乌市民宗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处)长及省宗教团体秘书长等30人参加会议。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倪忠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对做好2012年的宗教业务工作,倪忠扬副主任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2012年国内外大事、要事多,形势错综复杂,大家要清楚地认识到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是2012年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是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的首要工作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维稳的责任意识,抓好敏感时节、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未雨绸缪,妥善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二是要突出重点,高标准地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全面掌握政策标准,立足实际、严守规范、统筹安排、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两个专项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年”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等四大安全,持续深入地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各宗教团体要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三是要着眼难点,认真探索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当前浙江省宗教领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有一些还是老大难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要深化宗教事务社会管理创新,把好宗教教职人员“入口”关,推进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制度,努力探索管理民间信仰场所的体制机制。四是要正确引导,注重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各地要深入贯彻实施省委提出的“文化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化对宗教文化的认识,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宗教文化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增强宗教文化的自觉自信,支持、鼓励、引导宗教界挖掘弘扬优秀的宗教文化。但是,我们也要严防借弘扬宗教文化的名义,大办节庆、大搞活动,助长“宗教热”。

 

  会上,与会同志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委业务处室负责人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对同志们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民宗委还将在8、9月份召开宗教业务重点工作推进会,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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