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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宗教与中国现代慈善转型

发布者:      来源:南海佛教网 

 

  慈善与宗教的密切联系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国慈善事业向现代转型的历史性进程中,如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宗教与慈善的关系,从而促成宗教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是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拟从宗教与慈善的历史渊源、慈悲与宽容、宗教慈善事业与现代慈善福利服务事业的有机联系等方面展开,论述慈悲、宽容、专业奉献及养成教育的价值,并提出应该转变社会理念,促进现代慈善与宗教的良性合作机制。

 

  慈善与宗教的密切联系是人所共知的。在中国慈善事业向现代转型的历史性进程中,如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宗教与慈善的关系,从而促成宗教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是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宗教与慈善的历史渊源

 

  宗教与慈善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各大宗教,几乎无不为行善立论,并为善行善举的规范与推广进行多种论证,劝善几乎成了所有宗教的基本内容之一。

 

  以中国社会相当熟悉的佛教为例,就提出慈悲、修善的理念,并提出因缘学说,要求报众生之恩。在《大智度论》卷27中就指出:“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这里说的就是树立慈悲的理念,对社会取宽容态度,对众生慈爱,对贫困施救。《法华经》倡导:“大慈大悲,成无懈怠,恒求善事,利益一切”,更是要求将慈悲之心外化为各类救助行为。

 

  我国佛教名山之一九华山所供养的地藏王菩萨,其著名的誓言“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说的就是要用一种献身精神来积极行善;而其23种恶业因果的理论,如“若遇悭吝者,说所求违愿报”,实际上是教授一种方法,规劝信众提高修养并致力于行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佛教客观上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许多文化遗产都是以佛教的形式出现的。我们的许多成语,包括积德行善、善有善报、恶有恶劣报等,其实都是佛教的用语。特别是积德行善,乐善好施等,客观上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普世价值。

 

  伊斯兰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也是源远流长,其对于慈善更是有明文规定。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古兰经规定:每个穆斯林都有施舍的义务。这种施舍,在伊斯兰法中进行了相当具体的要求,比如,一个十分明确的规定就是,当穆斯林占有的财富超过一定限额时,必须按一定比例缴纳天课;而且,每年除正常的消费开支外,其余的财富按其性质,均应缴纳不同比例的天课。此外,天课比例的份额为,金银首饰的纳课比例为2.5%;矿产为20%;农产品根据土地灌溉状况的不同,分别为5%和10%;其他商品和货物按市价折现金纳课2.5%等等【注①】。什么人应该接受天课接济呢?《古兰经》明文规定,“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贫困者”。也就是说,需要对各类困境及贫困者进行救济。

 

  基督教对于慈善的影响更大一些。在《圣经》中,就有这样的论述:“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最有意味的是,基督教传播的是一种原罪的文化。尽管新教伦理促成了资本主义的产生,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为富不仁概念相似的是,《圣经》中也有“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的说法,正是这样的负罪感促成基督文明影响的富人们较为积极地参与捐赠。至今在基督教文化影响传统的国度里,劝募行为相当普遍,有的甚至敲门索捐,社会已经习以为常。

 

  基督教的捐赠理念,到了工业革命以后,就转化为卡内基的著名论述:“拥巨富而死者耻辱”。美国社会特别强调捐赠是一种社会责任。卡内基就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是如何适当地管理财富,以使富人与穷人之间依然可以保持兄弟情谊,和睦相处。老洛克菲勒的好友与顾问就规劝他说,如不在生前以高于聚财的速度散财,他的财产将发生雪崩,祸及子女,殃及社会;罗斯福总统则认为,富人出钱救济穷人不是慈善,而是尽一份社会责任,社会稳定了,对自己也有利(资中筠,2011)。

 

  应该说,宗教与慈善的联系是多方面的。在许多国家,宗教已经成为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宗教的传统甚至形成基本的生活方式,如不同的宗教都有不同的节日,甚至不同的历法等,而宗教中关于慈善的理念也自然地形成为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基督教文化影响的国度中,宗教组织往往直接作为慈善组织来看待,这是与其他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慈悲与宽容:社会美德与现代慈善构成的重要基石

 

  慈悲与宽容,是社会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的和谐,需要众多美德的提倡和养成,而慈悲与宽容,恰恰能够促成人际关系的和谐。因为,慈悲,就能够对于社会的许多矛盾采取积极的态度来想方设法解决,而宽容,就不太会斤斤计较于各类不那么文雅的行为,从而促使各类复杂的矛盾向着缓和的方向发展。

 

  慈悲,是对各类苦难的深切关怀,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承担。就是说,对于贫困现象,需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来进行解决。这既是一种美德,更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心理基础。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那些冷若冰霜的无情之人,也不应得到其同胞们的关爱,而只配生活在无边的荒漠中,无人问津。”也就是说,慈善需要热情,需要对人类苦难的同情。在这个方面,台湾的慈济功德会,推行一种特别的感恩方式,即捐赠人向被捐赠人感恩,因为是被捐赠人给了捐赠人以行善的机会。这是一种十分典型的慈悲表现。正是具有这样的价值观,该组织将慈善事业做到了伊拉克这样一个不同宗教的国度并受到高度的欢迎。

 

  宽容,既是一种豁达大度和容忍,更是一种优雅的修养和美德。发展慈善事业,特别需要宽容的精神。因为,当参与救助贫困人口的各类困难时,自然地形成一种修养,这就是将许多社会缺陷作为改进的对象,因而需要想办法采取措施解决。宽容才能避免极端行为,从而能够和平而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也许人们会疑问,宗教的慈悲和宽容与整个社会所倡导的正义、仁慈、人道等项社会价值比较,是不是显得软弱而缺乏力量?

 

  其实,政治组织与宗教组织、慈善组织有着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功能。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西方的历史上,都存在着将一种宗教作为国教,甚至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现象。但人类的实践经验证明,政治和宗教还是要进行分离为好,因为两者的功能区别太大。

 

  政治的功能是国家的管理,存在着多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因而需要建立多项矛盾调节机制,使利益的表达和矛盾的解决通过和平的方式得到平衡。因此,国家需要制定法律,通过民主选举、任期限制、权力功能划分等措施来规范政治制度的运行。

 

  而宗教更多地是社会功能,是信仰的表现。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信仰自由,允许人们自由地信仰不同的宗教。这主要是因为宗教能够解决人们的信仰问题,而通过宗教信仰,人们养成不同的社会价值和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从而使世界呈现出多样的色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宗教和民族文化往往密切地联系起来,形成水乳交融的结合。

 

  许多人认为绝大多数中国人不信宗教,但西方人则认为古代中国人大部分信仰的是孔教。因为按照宗教的标准,既有经书,不能违反,还有挂像,并经常祭祀,顶礼膜拜,与宗教有多大不同?当然,实际上,孔孟之道更加世俗化,和典型的宗教有着根本的区别。但孔孟的学说的确影响到了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和生活方式。

 

  如果说,政治是以刚性的约束来对社会实施管理和规范,那么,宗教则是以柔性的劝导和安慰来确立信众的行为约束。而慈善事业,则兼有两者的一些品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慈悲与仁慈之间的区别也比较明显。慈悲为怀,更多地是强调信众的修养,而仁慈的理念,则倾向于强调执政者的品德。所以,宗教的许多教义更多地是针对信众,是一种普遍的规范。宽容的品行,强调的是容忍,是更多的理解和妥协。

 

  如果更深入地分析,宗教比较着重于内心世界的建设,所强调的是大千世界的平等性。比如,宗教往往强调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有的时候甚至强调克服自身的邪念从而要求不同方式的忏悔。而政治社会中则往往强调等级划分,中国文化就强调君子小人之别。慈善强调通过信仰来培养每个人的善行,而政治行为规范的依据则是法律。

 

  现代慈善事业,承担着道德建设的社会功能。如果能够注意自觉地将许多宗教的美德不断地转化为社会的公德,并通过现代慈善的体制和组织加以推广,则对于社会建设的加强有着重要的意义。更为特殊地说,在阶级斗争年代所形成的一些极端理念,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需要多方面地调整。慈悲与宽容,如果能够在社会大众中得到更多地发扬,则有助于和谐精神的产生和保持。

 

 

  三、宗教慈善事业与现代慈善福利服务事业的有机联系

 

  宗教与慈善的联系,决不仅仅是理念与一般的救济行为。在宗教组织中,往往注意发展慈善事业,即承担日常社会福利服务的事务。正是在这个方面,宗教与慈善事业发展之间存在着更为密切的直接联系。


  宗教所建立的慈善事业组织主要是指医院、学校、育婴堂、孤儿院等。著名的哈佛大学,最初就是教会学校。而教会在中国所兴办的医院,最早的当属1835年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在广州兴办的眼科医院。据有关资料,1937年,英、美基督教会在华所办的医院已经达到300所,病床数约21,000张,另有小型诊所600多处,其中由美国经营管理的医院大概有140余所,病床约10,000张,占了一半左右【注②】。而在1901—1920年,各国天主教会在华共举办了150多所孤儿院,累计收养一万五千人以上【注③】。北京大学目前所在地原来就是教会举办的燕京大学。在宗教之中,这些由教会兴办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各项慈善事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教会兴办的慈善事业,1949年以后均转化为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宗教组织又开始举办慈善事业,主要是一些养老院、孤儿院等。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宗教形成的慈善事业形成了两个较为流行的误解。其一就是认为教会举办的育婴堂残杀儿童,因为发现了不少的儿童遗体,社会上就认为是证据确凿。实际上,当中国社会自身举办孤儿院的时候,才发现,社会遗弃的儿童,绝大多数都是患有大病或者是残疾儿童,健康者是相当少的,这就会造成一定的死亡率,也就说,收养得越多,可能会有相当比率的本来就已经患有重病的儿童死亡。只要收养弃婴,就必然面临这样的问题。

 

  其二,在阶级斗争年代,人们流行着一种看法就是教会的各类社会养育和照料护理项目是要和政府争夺民心,有着政治的险恶用心。实际上,我们国家生活水平长期低下,解决不了温饱问题,更不可能理解照料和护理的意义。

 

  直到现在,我国社会相当富裕的阶层,甚至不管级别高低,都还依赖保姆制度来进行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整个社会还希望通过强化孝道来解决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根本不明白儿童和老年人的护理与照料是相当专业的知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专业化的组织来实施。而这样的专业化组织,即使在发达社会,也不是完全依赖政府所能承担的。欧洲在上年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阶段曾经以政府举办的为主,但前些年就开始转变体制,主要依赖社会。在香港、台湾,运用宗教组织建立的儿童、养老照料和医院、学校一类的机构就相当普遍。

 

  我国社会长期以家庭为本,以为家庭万能,能够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现在,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年实行,更由于2010年中国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水平以后,家庭和政府都不可能有能力完全解决许多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于是,社会自身来解决自身的问题就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而相当多的老龄事业,既是社会福利事业,也是公益慈善事业。在这样的历史性进程中,鼓励宗教组织发扬自身的传统优势,兴办一定的照料和护理行业以及医院和学校等慈善事业,从而彰显宗教的积极社会功能,是相当有意义的。

 

  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儿童照料和养老护理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能全部通过政府的机构来解决?为什么一定要民间的机构甚至宗教的机构来参与办理?其实,在实际生活中,相当多的社会事务只能通过社会自身来办理,比如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完全依赖政府机构,就很难满足多样性的服务要求,这恰恰是社会组织有些方面就是宗教组织所特有的优势。

 

  儿童照料和养老护理事务,相当具体繁杂,专业化极强,需要有专门的职业道德水准,如果宗教组织能够积极参与,即使是能够解决宗教信众自身的问题,也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慈善的社会服务项目特别鼓励宗教组织的积极参与,两者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

 

  四、现代慈善的养成教育与宗教社会化的多重结合

 

  慈善事业所经历的现代转型,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种标志。现代慈善的一个重要活动内容,就是其养成教育的日益普及与多样化。爱心确实需要被不断地呵护和激发,积德行善的行为应该被经常性地表彰,才能够形成较为健康的风气。

 

  有人认为,真正的慈善家不需要表彰,慈善不应该追求名利。这在一般意义是说得通的。因为慈善行为更多的回报是求得内心的幸福,当看到自己参与的行为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解决了一些人的具体困难,施善者往往会产生出一种较大的心理满足。施比受更有所得,确实是慈善的重要内涵。但是,对于社会而言,如果不能够给行善者以恰当的方式来进行彰显,那么就不可能产生持续向善的风气。因为,经验证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社会的主要话语内容,往往会影响人们的心理与价值偏好。如果更多地讨论慈善,更多地对行善者予以彰显性的评价,则社会风气的改善,就会不断地加速。这样的扬善抑恶机制,落实为具体的社会活动规范,就是慈善的养成教育。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长期处于农业文明状态,社会组织相当简单,或者说,只有一个政府组织,其他组织几乎都没有可能生长。整个社会的认同标准又是道德文章,道德标准过高,就产生道学先生,虚伪奸诈,被鲁迅斥之为“道德杀人”。结果,当时的道德典型,只有皇帝封号,不可能有民间的表彰方式。而皇帝封号有限,普通的善举大多只能湮没。

 

  计划经济时期,表彰先进典型,往往把英雄人物宣传得过于高、大、全,几乎没有普通人的情操,让社会大众遥不可及,结果也不利于大众道德建设,对于慈善事业同样产生了障碍。

 

  建设现代慈善,一定要注重养成教育。这种教育,特别要注意社区层面的普及,更要注意多样化。而正是在这个层面,现代慈善与宗教之间存在着多重性的联系。

 

  因为宗教组织并不是一成不变,特别是西方的基督教,进入现代以后,其组织方式不断地改进。如果一个组织的领导人需要向全国招聘,如果这样的领导人有一定的任期,如果这个组织的活动方式更多地组织成员开展儿童养育知识交流,养老护理经验分享,还可以开展音乐、绘画等项活动,同时又要求每个成员缴纳十分之一的工资,你能认为这是什么样的组织?应该说,就多项活动内容而言,实际上是社区组织的内容,甚至要比中国的社区居委会更为开放,更有实效。但是,这确实是欧美的教区特别是教堂组织的一般标准和内容,所不同的是,还要有一定的宗教仪式。也就是说,宗教组织也在不断地改革,从而更加适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在慈善的养成教育方面,许多公募型的慈善组织确实需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另一方面,整个慈善事业也特别需要加强社区类的组织,使各种慈善活动能够落地生根。如果没有活跃的社区慈善活动,那么,慈善的养成教育还是相当薄弱的。

 

  因此,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注意学习借鉴宗教活动的经验,有的方面,完全可以结合起来。比如,美国教会举办活动往往有捐款的仪式,参加活动的人捐款一美元,但也是十分庄严。如果我们的许多捐款活动注意这样的经验,以网络化、经常化、仪式化的办法来实施募捐,不就是善意的社会压力吗?

 

  过去我们有个口号,叫做慈善进课堂、进社区、进基层等,现在我们再讲慈善,应该把宗教慈善包含在内,使中国宗教组织的慈善活动与现代慈善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积极力量。

 

  五、转变社会理念,促进现代慈善与宗教的良性合作机制

 

  现代慈善的发展与宗教的关系是一个绕不开的课题。妥善处理宗教与现代慈善的关系,也是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整体上,我们还相当缺乏这方面的经验,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探索,以最终建成一种良性的合作机制。

 

  建设这样的机制,关键在于两个方面能否达成社会共识:

 

  第一个共识就是,社会理念中能否不再把宗教作为负面对象看待?我国的文化传统中有一种潜在的意识,总认为宗教与封建迷信是等同一体的。其实,在实行宗教自由政策,并且有亿万以上信众的时候,如果还认为宗教是负面的实体,那就是相当被动的一种社会行为方式,也不会产生对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真正尊重,仅仅这样的理念就可能制造出多个社会矛盾。

 

  也许有的人会产生质疑,过去那么多的理论都说宗教是不好的事情,这样的理念能动摇吗?实际上,我们对市场经济不就是经历了一个天翻地覆的理念转型吗?对于慈善,过去不也是一直批判吗?邓小平为理念的转型定了一个很好的办法:不争论。就是说,不要从理论出发,而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现实问题,探索如何解决现实问题更加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千万不要让理论束缚住了手脚。

 

  第二个共识对于宗教组织也具有挑战性,这个共识就是,宗教组织在现代慈善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也需要经历一个重大的转型。当社会更进一步开放,真正需要宗教组织承担起许多社会事务的时候,专业化问题就提了出来,能力建设问题也会产生,我们的各个宗教组织真正准备好了吗?比如,如何与政府配合开展社会服务,如何建立合作机制并形成功能的互补等,都还有多方面的发展空间。

 

  自2004年和2005年中央全面启动现代慈善建设的历史性进程以来,宗教界已经有了不少的慈善参与行动。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宗教组织也有着良好的表现。如果能够进一步达成各项社会共识,促成多方面的良性互动,相信宗教对于现代慈善将会产生更为积极的推动作用。

 

  【注①】《中国伊斯兰教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558页。

 

  【注②】 周秋光、曾桂林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页。

 

  【注③】 莫文秀、邹平、宋立英著:《中华慈善事业》,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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